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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车辆废轮胎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 04 / 28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运营车辆废轮胎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浙房咨2023D-145

2、项目名称:运营车辆废轮胎回收项目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公交集团下属各场区存放运营车辆报废轮胎处)

4、招标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本期概算:最低限价:245/70R(含)以下:12/条;245/70R(不含)-275/70R(含):31/条;275/70R以上:70/

6、招标范围及内容:成交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物品转移、处置、结算、报送材料、协助招标人的处置核查等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中标单位具有报废轮胎回收的资质和处置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设置报名环节。

设置报名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期限:2023 5 5 日至 2023 5 10 日上午09 30-11 30,下午13 30-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将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到 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8号三立时代广场1201财务室 现场报名并获取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招标人/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05 25 09 30 00 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51号集采中心五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公交网http:/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已响应本项目,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招标文件书面提疑,视为投标人默认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12、联系方式

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

人:王工

    话:13819475566

电子邮件:chilunmaster@yeah.net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8号三立时代广场1206

人:潘工

    话:13754324886

电子邮件:467181195@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

人:曹工

    话:0571-85193874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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