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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七堡小车车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 / 03 / 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委托,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七堡小车车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SZB-2020-084

二、招标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七堡小车车间设备

采购项目

龙门举升机5台,大剪举升机1台,小剪举升机4台。

12万元

见具体参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双休日除外)

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标书费售价:500元整

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文件袋分装、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

地址:下城区康华路72/30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217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18989478072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修理分公司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