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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汽配物资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 / 08 / 03

杭州金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因小型客车和中大型货、客车维修生产需要,对各类汽配物资向具有合格生产、销售资质和能力的厂商,或由合格厂家直接授予的合法规范的代理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1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根据内容不同,共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1:轮胎    标段2:电瓶    标段3:机油   

标段4:小客车主要零配件   标段5:中大型客货车主要配件

本次招标汽配物资以每个标段作为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可结合标段进行单一或多项投标,且对所投标段的物资能予以保质保量和及时供应。

1.2投标单位资质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在200万及以上;

(2)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方车辆性能,达到国家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3)为招标方在用车辆制造厂家的合格配套单位。或优于原配置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由合格生产厂家直接授予的合法规范的代理商。

(4)信誉良好,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与产品铺垫能力。

(5)诚**营,客户至上,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反合同和影响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重大法律诉讼的项。

(6)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1.3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6时,

地点为杭州金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综合办(杭州下城区兴业街29号)联系电话0571-85121772,联系人:沈先生。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或委托代理证书等证照的原件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一级代理企业除提供自身代理证书外,还须提供从生产厂家起的加盖红色公章的各级委托代理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其它证件的复印件留存,其余证件在核对后当即返还)。

1.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16时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文件袋分装、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地点为杭州金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综合办(杭州下城区兴业街29号)联系电话0571-85121772,联系人:沈先生。

1.5招标文件要求、数量

招标项目按类别进行单独招标,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别封装在三个文件袋中,不同招标项目不得混装,在每一份招标文件与文件袋的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正本包含投标报价单(采用袋中袋形式),副本不包含投标报价单。

1.6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7其他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得转让,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为保证供货及时性,对轮胎标段、电瓶标段、机油标段各确定1名中标人,对小型客车主要零配件、中大型客货车主要零配件,各确定2中标人。

 

 

杭州金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