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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汽配物资二次招标(流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6 / 04 / 01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汽配物资招标,由于部分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六名,即日起对16项汽配物资向具有合格生产、销售资质和能力的厂商进行再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制,现将有关资格预审事项公告如下:

1.1 招标项目

1、发动机空滤;2、标准件;3、工具;4、发电机;5、起动机;6、变速操纵软轴;7、发动机柴机滤(国产);8、发动机柴机滤(康明斯);9、玉柴发动机;10、制动鼓;11、前后钢板;12、地板革;13、竹胶板;14、国产品牌轮胎(朝阳);15、进口品牌轮胎(米其林);16、进口品牌轮胎(普利司通)。

1.2 投标单位资质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⑵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方车辆性能,达到国家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⑶为招标方在用车辆制造厂家的合格配套单位、或优于原配置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由合格生产厂家直接授予的合法规范的一级代理商。

⑷信誉良好,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与产品铺垫实力。

⑸诚**营、客户至上,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反合同和影响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⑹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1.3报名须知

1.3.1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地点为杭州市下城区石桥华丰工业区公交停车场材料总库,即华东路与康宁路交叉口附近物资燃料分公司监管科。

1.3.2原报名的投标人视作本次已经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为准。

1.3.3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1.3.4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在2016年4月15日11:00时前送至物资燃料分公司监管科。

1.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间待定。

1.3.6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向所有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书面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

1.3.7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洽购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3.8本次公开招标信息通过《杭州日报》、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热忱欢迎具有资质及供货能力的厂商参与投标。

不明事项可来函、来电联系。

联系电话:0571-56870101、56870107、56870110、85193894。

联 系 人:钟先生  陈先生  周先生    王女士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