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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短板 强举措 促文明 公交制定营运安全严管十条
发布时间 :2016 / 03 / 28

近期,公交集团为强化营运安全,根据当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峰会保障这一圆心任务,制定下发了《公交营运安全严管十条规定》。

一、严明作风

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落实“车轮转,干部在”的公交营运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反映公交营运安全实际,科学严谨制定公交营运安全规章制度,关心关爱营造公交营运安全良好氛围,创新务实确定公交营运安全工作举措,确保公交营运安全。对未有效落实的,在督查督办的基础上,一律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二、严查责任

必须全面落实公交营运安全责任制,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及社会影响面较大事故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监管不力的,一律进行约谈或警示通报。

三、严控现场

必须全面执行公交营运安全四级现场管理检查保障机制,营造违章违法整治高压态势,熟悉掌握公交营运安全现状,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情况实行“一日一告,一周一报”制度,对未有效落实的一律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四、严加整治

必须全面整治目前社会媒体反响比较大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章违法行为,如违章违法随意变道、未礼让、未规范进出站、行驶中超速、营运中使用手机、未按右侧道路行驶、未走公交专用道、违反交通信号灯、开车聊天、看野眼、鸣号等,采取“一违一策”,实施查教结合、奖惩结合、社企结合等有效机制,切实杜绝违章违法行为,对典型违章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零容忍”考核制度。对屡违(违章违法)屡教(培训教育),屡教屡违的,一律从严治理。对违章违法后未有认识的,一律不得上岗营运。

五、严教强训

必须全面落实集团、分公司、车队、班组等公交营运安全四级培训教育机制;坚持深化年度“一岗双责”全员培训、季度营运安全带薪培训、月度违章违法待岗培训、月度营运安全例会、月度应急演练及交警违法司机培训等内容和形式;创新违章违法司机“面对面”帮教管理,规范营运司机“发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对未按要求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演练的一律不得上岗;对未取得实效的培训教育演练一律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对培训教育的师资一律进行审核;对应急演练科目一律要贴近实战。

六、严格履责

必须全面落实公交司机营运安全“一岗双责”,提升反恐防暴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抗性检查演练,维护车载反恐防暴设施,对未有效劝告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和未有效处置的,一律取消“车长制”岗位津贴;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七、严排隐患

必须全面排查公交营运安全隐患,要坚持实施月度公交车辆安全检查机制和重大节假日(活动)公交车辆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公交司机“发车前、营运中、收班后”车辆例保检查意识;要完善季度线路重点路口(路段)事故黑点排查整治机制;要深化公交司机分类和不放心司机帮教提升管理办法,做好“一人一档”“一人一事”工作;要强化特殊气候和换季安全行车宣教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落实新型公交车辆营运前安全性能熟悉的培训,对未有效落实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责造成事故发生或发生社会负面事件的,一律进行责任追溯。

八、严管源头

必须全面加强公交培训司机、实习司机、跟班司机、新司机(单放一年内司机)的培训和管理,凡培训、实习及跟班期内未经项目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下轮培训或单放;凡单放一年内新司机发生有责亡人事故或社会影响面较大事故的,一律倒查培训期间、集跟期间及单跟期间的带班培训责任。

九、严密规章

必须全面梳理健全完善各类公交营运安全规章制度,要结合新型车辆及信息技术的使用,规范司机操作规程;要结合法律法规及保险项目的变化,完善各类考核规定;要结合目标要求的提高,修订管理规范;要结合道路环境的提升,修订线路操作要领。对不适用、不适应、不适合的规章制度,要一律予以修订、完善和摒弃;对存在的管理及制度的空白和有利于确保公交健康有序长效发展的,要一律抓紧予以补缺、制定。

十、严肃联动

必须全面主动积极的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等政府部门的联动,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保障的政策优先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社会车辆影响公交营运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信息的共享,严肃目前已达成一致的公交司机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违法司机集中培训办班制度、违法信息登录联查制度、公交营运安全联查联控制度、公交营运安全联系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执行,为公交营运安全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